关于离婚和再婚,圣经怎么说?
回答
首先,无论一个人对离婚问题持什么看法,重要的是要记住玛拉基书 2:16:我讨厌离婚,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说。根据圣经,婚姻是一生的承诺。所以他们不再是两个,而是一个。所以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开(马太福音19:6)。然而,上帝意识到,由于婚姻涉及两个有罪的人,离婚将会发生。在旧约中,他制定了一些法律来保护离婚者的权利,尤其是妇女的权利(申命记 24:1-4)。耶稣指出,这些律法的颁布是因为人们的心刚硬,而不是因为这些律法是上帝的旨意(马太福音 19:8)。
根据圣经是否允许离婚和再婚的争论主要围绕耶稣在马太福音5:32和19:9中的话展开。除了婚姻不忠之外,圣经中唯一可能允许上帝允许离婚和再婚的短语。许多解释者将此例外条款理解为指的是订婚期间的婚姻不忠。在犹太习俗中,一男一女即使在订婚或订婚时也被视为已婚。根据这种观点,订婚期间的不道德行为将成为离婚的唯一正当理由。
然而,翻译为婚姻不忠的希腊词是一个可以表示任何形式的性不道德的词。它可能意味着通奸、卖淫、通奸等。耶稣可能是在说,如果犯下不道德的性行为,离婚是允许的。性关系是婚姻关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:两者将成为一体(创世记 2:24;马太福音 19:5;以弗所书 5:31)。因此,任何通过婚外性关系破坏这种联系的行为都可能是离婚的允许理由。如果是这样,耶稣在这段经文中也想到了再婚。与另一个人结婚(马太福音 19:9)这句话表明在例外条款的情况下允许离婚和再婚,无论它被解释为什么。需要注意的是,只有无辜的一方可以再婚。虽然文中没有说,但离婚后允许再婚似乎是上帝对被犯罪者的怜悯,而不是对犯下淫乱的人。可能存在允许犯罪方再婚的情况,但在本文中并不明显。
有些人将哥林多前书 7:15 理解为另一个例外,如果不信的配偶与信徒离婚,则允许再婚。但是,上下文没有提到再婚,而只是说如果不信的配偶想要离开,则信徒不必继续婚姻。其他人声称虐待(配偶或孩子)是离婚的正当理由,即使它在圣经中没有列出。虽然情况很可能是这样,但假设上帝的话语是不明智的。
有时在关于例外条款的辩论中迷失了这样一个事实,即无论婚姻不忠意味着什么,它是离婚的允许,而不是离婚的要求。即使犯了通奸罪,一对夫妇也可以通过上帝的恩典学会宽恕并开始重建他们的婚姻。上帝已经原谅了我们更多。我们当然可以效法他的榜样,甚至赦免通奸的罪(以弗所书 4:32)。然而,在许多情况下,配偶不悔改,继续性不道德。这就是马太福音 19:9 可能适用的地方。许多人也希望在离婚后尽快再婚,因为上帝可能希望他们保持单身。上帝有时会呼召人们单身,以免他们的注意力分散(哥林多前书 7:32-35)。在某些情况下,离婚后再婚可能是一种选择,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唯一的选择。
圣经非常清楚地表明,上帝讨厌离婚(玛拉基书 2:16),和好和宽恕应该成为信徒生命的标志(路加福音 11:4;以弗所书 4:32)。然而,上帝承认离婚会发生,甚至在他的孩子之间也是如此。即使离婚和/或再婚不在马太福音 19:9 的可能例外条款中,离婚和/或再婚的信徒也不应该感到上帝对他的爱有所减少。